第八章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
1.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规范、图纸
资料表(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2. 业主要凭履约保函索赔的情况4种(其他按违约责任条款对待)
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解除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而未延长
按业主索赔或争议解决,承包商未向业主支付相应款项
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人修补
由于承包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业主终止合同
3.几个重要的概念
合同工期(竣工时间)
合同中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时间+合同履行中工程师批准的顺延时间
合同工期作为衡量承包商是否按约定期限履行施工义务的标准
合同内约定的工期
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竣工时间
施工期
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与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注意不是颁发接收证书的日期)
施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决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缺陷通知期(工程保修期)
自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该期限承包商必须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次要部位为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为一年,个别重要设备可以为一年半(注意对比国内的保修项目及保修期)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结清单”生效日止
该期限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颁发履约证书只表示承包商的施工义务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结束,还有结算等手续
结清单生效指业主付清承包商所有款项,并退还承包商的履约保函
结清单一生效,承包商在合同内享有的索赔权利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