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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卖“回迁房”骗钱近百万 警方提醒市民注意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 盐城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随着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如火如荼地进行,近期,云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少数违法人员专门以购置回迁房为名实施诈骗活动。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以免被骗。
  
  2010年5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称,程某某利用“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某楼盘工程时机,伪造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楼盘户型图和总平面图、《房源预留确认书》及收款收据等活动实施合同诈骗。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从2010年4月下旬至2010年5月上旬期间,私刻公章,伪造户型图和总平面图、《房源预留确认书》及收款收据,假冒“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某楼盘,谎称自己有30套代售房屋,并委托“云南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销售,以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定金及预付款等方式诈骗,先后在昆明市诈骗金额共计934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受害人急需购房的心理,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作为实施诈骗的诱饵,采用收取定金及预付款,选择房屋销售中介寻找客户等方式实施诈骗。由于犯罪嫌疑人选择房屋中介进行回迁房认购,增加其欺骗性和隐蔽性,受害人在短时间内难以发现。
  
  警方建议:市民在认购城中村回迁房前,一定要核实清楚售房方的身份,及对方是否确实依法享有房屋产权再考虑支付定金;在签订认购合同之前,应实地查看对方所说的房产是否存在,不要轻易将定金交付房屋中介或他人;还应核实对方是否拥有各种相关凭证,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该回迁房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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