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保障性住房
房产法规
建筑法规
工程欠款
工程审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程审计
律师文集
保障性住房
房产法规
建筑法规
工程欠款
工程审计
房屋拆迁
股票投资
工程监理
商业票据
文章搜索
工程审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如何支付价款?
发布时间:
2018年2月27日
来源:
盐城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工程决算,支付价款,在向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接受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确实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保障承包人价款债权的实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期限的问题
2.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鼓楼区审计局规范工程审计流程提高审计质量
4.中小学校工程审计办法
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盐城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0044758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