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拆迁

文章搜索
房屋拆迁

关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来源: 盐城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关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界定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提供的下列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1、当时的房屋租赁协议;
2、租金交纳证明;
3、1983年12月17日前,已有承租人户口报在被拆迁房屋内的证明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盐城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044758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